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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01-07  点击:[]

我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各院系和直属科研单位根据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学科分布推荐,由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办事机构成员。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22人,共计25人。人选由校长工作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研处。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2017年修订《蚌埠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我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科学研究、人才计划遴选推荐、统筹建设发展和师德学风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加大宣传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发布以来,学校利用“新生开学典礼”、“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新选聘硕士生导师岗前培训”等形式,向广大本科生、研究生、新进教职工和新任硕士生导师介绍学术委员会相关职责与工作规程,要求大家牢记学术诚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优良学风,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组织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蚌埠医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蚌埠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等文件,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则、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与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予以重点学习。

三、履行的职责和成效

1、继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规范执行

学校严格执行《蚌埠医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蚌埠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等制度,已经成立了由学校党政领导负责,监察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牵头的“学风建设协调小组”,2018年,对学风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对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和安排,使学术道德建设得以彻底贯彻落实。我校先后又制定并执行了《蚌埠医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蚌埠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与《蚌埠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三个细则均对学生的成绩及学分有明确的要求及规定。制定了《蚌埠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研究生、本科生学位论文管理、树立严谨的学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供了制度保障。

2、通过多个场合加大学术不端及学风建设宣讲

2018年以来,学校邀请专家教授分别作了学风建设宣讲讲座。邀请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胡建国教授主讲了《遵守科研道德,杜绝学术不端》的学术报告,结合自身多年来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的实践对求真务实、学术不端、学术不良等问题做了详细解释。同时我校利用项目启动会、中期检查会、结题报告会、科技奖励大会等会议,积极宣讲学术道德规范,营造浓厚校园氛围,使在校师生明确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修订了《蚌埠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进一步规范维护我校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提供了保障,以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班底召开了多场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学科与专业的设置、教学与科学研究计划、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和学校其他学术工作;评议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和验收的报告;评定重大教学和学术成果、对外推荐优秀学术人才的学术水平;主持学校基础研究基金工作,制定学校基础研究基金的政策性文件,决定资助的领域、方向及重点项目的设置,组织对项目的评审,监督项目的实施;指导、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术上的正当权利;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2018年,学校共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会议8次,评议包括省重点研发与开发项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校级项目等评审及组织收看了2018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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