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部门简介 | 科研平台 | 科技管理 | 科研成果 | 科研项目 | 学术交流 | 信息公开 | 学风建设 | 科技政策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05-21  点击:[]

各学院、系、部,各附属医院及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校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16年度重大项目;

2、2017年度重点项目;

3、2017年以前延期尚未结题验收的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1、请项目承担部门按验收要求准备材料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相关成果(1、发表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来源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提交上级部门的研究报告;3、其他成果)、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及推荐科研项目验收专家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9年65日前,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完成“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和“成果”的填报和上传工作。

3、学校科研处对拟结题验收项目纸质验收材料及项目负责人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的“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及“成果”进行审核。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上报安徽省教育厅结题验收材料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

推荐验收专家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验收专家应推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内专家不得多于1人。


联系人:高蓉  电话:3173208

彭勇  电话:3175066



                      科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2019年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科研项目

                到期应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拟推荐验收专家汇总表;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蚌埠医科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