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2018年重点科研项目和2017年延期的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
纸质版材料各1份及PDF电子版:申请书,计划任务书,结题报告,相关成果(须标注课题来源及编号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三、结题验收流程
1)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无法按期结题的,应在2020年5月15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书。
2)科研项目所在部门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题验收进行认真审核,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校科研处提交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同时推荐结题验收校外同行专家(重大项目7位,重点项目5位)。
3)科研处对拟对结题验收材料和结题验收评审专家资质进行审核。科研处将通过审核的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验收评审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
4)科研处将通报本此结题验收及延期申请审核结果。
四、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各科研项目所在部门要审核把关,成果是否达标、是否属实、是否标注该项目编号、成果与项目研究方向是否相关联等。
附件:1)2020年省教育厅应结题科研项目汇总表;
2)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延期申请表;
4)拟推荐结题验收专家汇总表。
科 研 处
2020年4月30日